2022年4月11日上午,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园区内,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业务正式启动。
河南于去年5月正式获批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同年11月,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印发试点药品目录,试点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河南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批复》要求,于2021年11月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1月18日,郑州海关、省药监局正式印发试点协同监管办法,3月25日,郑州市政府正式印发郑州市试点实施方案。
据了解,消费者今后可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购买进口药品。线上,可通过网页端和微信小程序端购买;线下,可在中大门药店提货。消费者收到的药品上都将贴有商品溯源二维码,扫码后可查询到药品基本信息、通关信息和物流信息,实现药品全链条、最小包装可追溯。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是国家对跨境电商方式进口药品新渠道的积极探索,为国内消费者购买进口药品开辟了更便捷的新路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获批的13种非处方药,分别为:
康腹止泻片、和胃整肠丸、金牌风油精、樟薄玉香软膏、活络油、普济丸、健妇胶囊、薄荷活络膏、薄荷护表油、岭南正红花油、岭南黑鬼油、肚痛健胃整肠丸、四季平安油。
待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后,还有望逐步扩大进口药品品类,将清单扩展为境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的非处方药、国内已上市的处方药和国内未注册、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处方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相关企业要求:
一、电商企业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经开综保区(A区)内注册(备案);
2.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3.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规定,完成海关备案;
4.按照药品试点要求,完成药监部门、海关部门企业信息和进口药品备案;
5.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和制定追溯制度。
二、物流企业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完成海关注册登记;
2.在经开综保区(A区)内自建或租赁符合跨境药品存储要求的医药仓库;
3.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运输操作规程,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